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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张建华:信息科,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的桥梁



信息科,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桥梁

文/湖北武汉武昌医院信息科主任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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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医院信息科在整个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一个院方与软件公司之间的沟通桥梁的角色。信息科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平坦、通畅的“桥梁”,才能在医院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节省实施周期,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时达到较为理想的预期效果,甚至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收获。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家医院信息化的建设也紧锣密鼓的进行,但有的在实施过程中较为成功,有的却步步维艰,虽然可能是使用同一个软件公司的应用产品,然而效果却决然不同。在此,泛谈一下我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些许体会,仅供各界同仁共同探讨。

    医院信息化建设非同其他行业,它的复杂程度是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既有类似商品化的物资耗材进销存管理体系,也有性质绝然不同的药品进销存管理体系;既有不同数据的管理体系,也有图像、图表的管理体系;同时还兼有与以上体系关联性极强的,错综复杂的医疗业务管理体系,实施起来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而且各家医院地区的差异、规模的差异、性质的差异、指导思想的差异、甚至具体操作员的差异等等,都会产生很多不尽相同的实施要求。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软件实施人员无所适从,甚至把一个简单、细小的软件控件改的面目全非,最终造成实施无法进行。

    然而此类问题的发生与医院信息科不无关系,因为医院信息科在整个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一个院方与软件公司之间的沟通桥梁的角色,这从如下几个方面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
  • 信息科是医院领导与软件公司之间的桥梁

    作为医院领导来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院方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付钱,一个做事的关系。因而有些医院信息科将医院信息化建设错误认为是合同的执行,是合同中的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实际上,医院信息化的建设不仅仅是完成一个商务合同,同时也是院方和公司来共同完成的一项任务,而在医院领导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宏观的概念,因专业的不同,对程序上具体的设计思路不尽理解,这就需信息科及时与院领导和公司进行沟通。

    比如,在初步建设阶段系统中人员的维护(包括人员权限的划分)、药品目录的维护、检验项目的维护等等,从医院领导的概念中很有可能认为都应该由公司进行维护,医院直接使用就行了,而软件公司可能觉得太专业、维护不好,故不愿意做。但这些目录维护情况的好坏,涉及整个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因为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仅靠软件公司来解决只会是后患无穷。这时,就必须由信息科拿出具体的目录维护方案给院领导审核,并解释清楚为什么这样做,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最终才能得以贯彻和执行。

    我院在目录维护上基本是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来划分,并且是专人专管(人员由人事、医疗专业权限由医务科、检验由检验科等等),公司只负责培训维护方法。这样设定的方案当初院领导和相关的科室不理解,特别是科室意见较大。后通过信息科的多次沟通,说明这样做的原因,不然后期会出现什么问题,并取得了领导的支持,得以贯彻执行。在这件事情上,信息科起到了关键性的“桥梁”作用。

  • 信息科是医院具体业务科室和软件公司实施人员之间的沟通桥梁
     对医院信息化建设来讲,不管是从卫生部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还是双方签订合同中的具体条款,都无法详细罗列出医院复杂的业务流程,特别是很多医院自身个性化的业务需求。而作为医院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或具体操作人员,往往也无法将医疗专业术语和要求,用计算机的技术语言或计算机严谨的设计思路与软件实施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因此这就需要医院信息科,需要一个既懂医疗业务又懂计算机程序的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起“翻译”医疗专业术语和要求的沟通桥梁。

    如果“翻译”做的不好,就会造成实施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对有些具体业务的细节概念不清,实施目的性不强,无法实现预期效果。这种现象在很多医院都存在,也就不用举例说明了。

  • 信息科是业务基础层面和医院管理层面的桥梁。

    作为业务基层层面的人员,很难会站在医院整体管理角度去考虑问题,往往在实施过程中很注重局部业务层面的需求,而没顾及到医院管理层面的整体需求。其中最凸显的是各个科室各自为政,一味的要求本科室的方便,这些都需要信息科站在全院的角度,做好统一协调和沟通工作。

   比如在临床科室疾病诊断名称的应用上,卫生部公布的ICD-10疾病诊断标准一方面有些诊断和以前教科书上的名称不完全相符;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疾病分类越来越细,甚至有新的名称的出现,这就形成了医生不愿意按ICD-10疾病诊断标准下诊断,自己随意录入一个名称,造成病案病种统计时五花八门,没办法区分。

    而后经我院信息科联合医务科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统一管理流程:医生必须按ICD-10疾病诊断标准选择诊断名称,如果没有相匹配的立即通知病案室,由病案室立即和医务科进行商议,选定一个相近的ICD-10疾病诊断名称或在系统中直接增加一个新的名称,再通知临床科室使用。这样的流程就规范了诊断标准的正常使用,否则涉及相关的业务科室(病案统计、院感科、公共卫生科等)的管理软件将难以实施或效率不高。因此,信息科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业务基础层面和医院管理层面的沟通桥梁也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信息科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平坦、通畅的“桥梁”,才能在医院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节省实施周期,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时达到较为理想的预期效果,甚至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收获。也正因为此原因,信息科在实施过程中应跳出院方与软件公司之间仅有的商务关系,如果处理得不好,很可能因商务上的摩擦产生实施协作上的不愉快,而带来负面效应。因此,信息科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把自身的位置调整到软件公司合作伙伴的位置上来。
 
    总之,通过历年来的信息化建设的历程,我个人认为医院信息科与软件公司应该是一个建设者的合作伙伴,做得好就会一荣俱荣,使医院信息化走入良性循环;反之会一损俱损,后期即将面临的是后期维护的巨大压力。所以,从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始,通过医院信息科的“桥梁”,建立起医院和公司之间友好的合作关系是一劳永逸的事,也是必需的。